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
“一切为了人民,须臾不可动摇”,作为党的领导干部,必须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点点滴滴,把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到一言一行。
牢固树立服务意识,坚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、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。以方便群众诉讼为重点,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,以优质的服务推进群众工作,彻底改变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”的“衙门”形象,增进同人民群众的亲近感。建立“诉讼有人引、材料有人收、案件有人查、电话有人接、咨询有人答、法官有人找”的一站式服务。把巡回审判开到田间地头、居民院坝,充分发挥“院坝法庭”和“车载流动法庭”的作用。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,依照相关规定诉讼费通过审批该免则免、该缓则缓。努力提高办案效率,坚决防止长期拖延办案,努力提升服判息数率、降低案件发改率,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牢固树立依靠意识,坚守群众路线这一法宝。依靠群众、发动群众,激发群众的主动性、能动性、创造性,是坚持和发展“司法为民”的基本途径。把“司法为民”坚持好、发展好就是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、贯彻好、落实好。审判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法院工作的方针和重要工作方法,人民法官从群众中来,深入到群众中去,宣传群众、发动群众、组织群众,应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,作为全部工作的基础。牢记人民群众是政法工作、法院工作的力量源泉,练好组织群众、发动群众的基本功,更好地发挥民智、依靠民力,推动工作不断创新、事半功倍。
牢固树立保障意识,坚守法定职责,切实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就必须旗帜鲜明,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活动、黑恶势力及团伙,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。深化扫黑除恶,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,严厉打击整治盗抢骗等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,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秩序的经济犯罪,切实保障人民的财产权等现实利益。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,深入做好安全维稳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,既依靠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增强安全感。(王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