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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文化振奋民族精神

2021-08-09 16:38 | 来源:威远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| 作者:杨静

“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,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?如果不是中国特色,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?”(来源:新华网8月7日)

文化是民族精神的火炬。举精神之旗、立精神之柱、建精神家园,都离不开文艺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们党把文化工作摆在国家事业的重要位置,并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,用文艺振奋民族精神,书写中华民族新史诗。我国文化工作不断繁荣发展,为党和人民胜利前进提供了强大精神激励。

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,既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,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。用文艺振奋民族精神,关键是要靠好作品。什么是好作品?坚定的文化自信、浓厚的家国情怀、高扬的民族大义、强烈的社会责任等一定是不可或缺的要素。后人赞叹鲁迅先生“笔墨所至,精神顿出”,为什么?就是因为他胸中有大义,笔下有乾坤。大义、乾坤不会凭空产生,必定来自高度的文化自信、文化理想,来自对中华民族历史的正确认识和运用,来自对民族英雄的由衷崇敬与礼赞,来自对生于斯、长于斯的这块土地的浓厚情感。有这样的自信屹立胸中,文艺工作者才能创作出有骨气、有个性、有神采的作品,才不会误入“以洋为尊”、“唯洋是从”的歧途,才不会搞“去思想化”、“去价值化”、“去历史化”、“去中国化”、“去主流化”那一套,更不会做亵渎祖宗、亵渎经典、亵渎英雄的事情。

民族精神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,也是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发展的。文艺同国家和民族命运紧紧维系、休戚与共,就能发出振聋发聩的声音,对民族精神的塑造产生深刻影响。1942年延安文艺座谈会,使党的文艺工作者进一步认清自己的时代使命,到人民大众中寻找艺术的生命力与创作的灵感,形成了轰轰烈烈的“人民文艺”潮流。改革开放初期,文艺勇立时代潮头,唱响时代先声,彰显改革精神。

发生历史性变革,“到处都是活跃跃的创造,到处都是日新月异的进步”,中国大踏步前行的信心从来没有如此充足饱满,中国人民的精神从来没有如此昂扬焕发,这些都给予广大文艺工作者放歌新时代、抒写新时代的充沛自信、丰富灵感。新时代的文艺工作者,有责任把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和当代中国人的精彩生活、精神面貌表现好展示好,用优秀作品画时代之像、传民族之神,让中华民族的精神大厦巍然耸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