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法院建设提升服务大局实效
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,要将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为“车之两轮,鸟之两翼”,智慧法院建设与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相互融合、相互促进,以审判流程重塑、诉讼流程再造为基础,通过实现人民法院组织现代化、能力现代化、制度现代化,提升维护社会法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。
要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,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》,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确保人民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,推进队伍革命化、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建设,坚定理想信念,坚守法治定力,提升司法能力,努力建设忠诚、纯洁、可靠的人民法院队伍,促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要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依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把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好,把人民法院工作与大局工作结合好,提升司法服务的主动性、前瞻性、针对性,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充分运用智慧法院体系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、矛盾纠纷类型及成因,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。
要善于以改革思维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,将改革作为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,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。坚持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动力,实现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的深度融合,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,更好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。(王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