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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,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

2021-09-19 10:44 | 来源:威远县审计局 | 作者:陈科

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,历来是我们党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,也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原则。近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、中央统战部、中央政法委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》,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。《意见》的出台既体现党中央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,也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科学有效惩治腐败指明方向、提供制度遵循,对于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、优化营商环境,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,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。

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,加强对腐败问题的系统治理。腐败问题的产生,有腐败主体自身的主观原因,也有其工作环境的客观原因,是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、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。大量的案例表明,腐败分子的堕落有一个发展过程,在这个过程中行贿者是重要推手。因此,滋生腐败的社会环境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,就不可能构建一个清正廉洁的政治环境。

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,加强对腐败问题的压责问责。腐败问题产生后,要进一步讲责任、明责任、压责任。要把责任压到分管领导头上,责任到人、落实落细。开展落实“两个责任”专项督查,严格执行问责条例,坚持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,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,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生动局面。

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,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性胜利的要求,更是人民自由幸福、社会公平正义的号召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,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,坚持“受贿行贿一起查”,加大对“围猎者”的查处力度,有一起、查一起,持续向全社会营造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氛围。(陈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