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页 > 一线行业 > 正文

践行法治公平正义 增强人民司法获得感

2021-11-05 14:30 | 来源:威远县人民法院 | 作者:王宣

人民法院应该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整体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,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,从个案特点出发,结合当事人的诉求、需求,抓实诉调对接、立案、审判、执行等环节的每一个细节,精准精细精心司法强化便民利民举措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。

人民法院必须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措施。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,畅通司法为民“最后一公里”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,建立“全流程、一站式、综合性”便民诉讼服务中心,为送达、取证、保全、执行等提供诉讼导引、材料收转、案件流程查询等,依托“互联网+”,实现让数据多跑动,当事人少受累。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扶助力度,推进社会救助、社会保险等民生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,为困难群众缓、减、免诉讼费,强化立、审、执协调,引入了保险担保机制,建立执行救助制度,为困难群众解了燃眉之急,也让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。

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良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。在社会生活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是人们能够拥有美好生活的重要前提。良法是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的法律制度。只有充分发挥制度优势,按社会运行规律办事,依据良好的法律制度实施社会治理,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、平衡社会利益、调节社会关系、规范社会行为、化解社会矛盾,才能创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,更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。关键是要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,推动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,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。以良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,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才能更加充实、更有保障、更可持续。

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为民生改善提供有效保障。民生问题是衡量公平正义的标尺之一。为了保障人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,法律有必要为年老者、患病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者等各类困难群众提供特别保护。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,适用相关法律,维护民权,关注民生,是永恒的主题。涉三农案件、农民工专项保护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、环境资源审判,实实在在的个案构成了改善民生的大格局。融入社会治理,维护稳定大局,化解矛盾纷争,弘扬崇法守法意识,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,维护和保障良好的社会和经济秩序,时不我待。(王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