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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持以“政治”引领“法治”

2021-11-11 14:42 | 来源:威远法院 | 作者:王宣

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,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将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,是我们党正确把握政治和法治关系得出的规律性认识。在审判工作中,要旗帜鲜明讲政治,毫不动摇讲法治,勇于担当,坚持“政治”引领“法治”,充分发挥司法职能,实现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的“三效”合一。

加强政治理论学习,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,把党的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到每个司法案件中,体现在审判的每一个环节上,正确把握司法审判的价值取向,实现司法审判的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、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
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,为社会的稳定和谐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。要充分认识到法院既是审判机关,又是政治机关,必须站稳政治立场,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在审判中,办理案件不仅要依法规范、于法有据,更要注重化解矛盾、解决实际问题,真正做到案结事了。

培育政治智慧,养成法治思维,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。在处理案件中,若只是从文字上单一枯燥的向当事人解释法律,或仅仅寻找某种技巧,就不可能妥善处理好具体案件,解决好法律适用和实际问题,只有随时不断培育自己的政治智慧,养成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法治思维,真正领悟法律的精髓,适用好法律,才能有效的处理矛盾纠纷,完成审判为大局、为政治服务的使命。(王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