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审判效能
派出法庭是人民法院为基层治理提供司法服务的重要力量,方便、及时、快捷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,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痛点、难点。提高审判能力、提升审判质效,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,必须充分激发员额法官这一审判主体的主观能动性,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实务培训力度,提升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能力,激励他们全身心投入审判一线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。
强化政治理论武装。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,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一切领导,认真查漏补缺专题教育完成质量不高的工作任务,扎实整改查摆出的相关问题,确保整改到位,通过庭务会、支部会等组织部门干警认真学习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》第一、二、三卷,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,着力提升政治理论素养,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干警头脑,力争做到政治素质过硬。
强化法律实务学习。“术业有专攻”,新时代人民法官要展现新作为,必须下大力气学习法律实务,及时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库,自觉做到业务素质过硬,并充分运用于审判实践。要认真学习新颁布的《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解和适用》系列丛书,“人民法院大讲堂”民法典辅导讲座为民商事法官学习《民法典》提供了重要方向,用案例对应的法条,以法条审视案件,对自己的审判程序、形象、能力做一次全面的检视。
促进审判能力提升。充分运用审判质效这一标尺,提升员额法官审判能力。审判管理部门要在审判质效、上级考核等方面给予派出法庭更多的指导意见,提升问题意识、培养问题思维,在改进工作方面能够有的放矢。加大对派出法庭的督察检查力度,从政治教育、案件回访、审务督察等方面加大抽查检查频次,促进派出法庭规范化运行。法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,对自己的审判实践进行提炼和总结,上升可咨讨论和研究的典型案例。(王宣)